審計委員會



旭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 112 年運作情形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列)席率(%)(B)/(A) 備註
獨立董事 孫瑞隆
5 - 100% 連任
獨立董事
高誌謙
5 - 100% 連任
獨立董事
翁祖立
2 - 100%
新任,應出席2次
獨立董事
呂其昌
3 - 100% 舊任,應出席3次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5 所列事項:均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送交董事會決議通過,無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之情形。

二、 獨立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獨立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此情形。

三、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應包括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通之重大事項、方式及結果等):本公司獨立董事可直接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了解。

四、 審計委員會之年度工作重點及運作情形:

(一)年度工作重點
1.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審核重大之資產交易。
5.審核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6.審核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7.審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8.審核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9.審核年度財務報告。


(二)112年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第三屆第12次審計委員會
112.01.17
委任獨立專家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三屆第13次審計委員會
112.03.28

1.通過本公司委任簽證會計師及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案。
2.預先核准簽證會計師、其事務所及事務所關係企業得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非認證服務 (Non-assurance services)案。
3.通過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合併財務報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書稿本案。
4.通過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5.通過本公司出具民國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6.通過本公司112年營運計畫暨預算案。
7.審核本公司是否有變相資金融通須列為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案。
8.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Vietnam) Filtrafine Company Limited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三屆第14次審計委員會
112.05.11
1.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2.審核本公司是否有變相資金融通須列為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四屆第1次審計委員會112.08.08

1.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2.審核本公司是否有變相資金融通須列為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案。
3.通過子公司Filtrafine Corporation資金貸與本公司。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四屆第2次審計委員會112.11.09
1.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
2.審核本公司是否有變相資金融通須列為資金貸與他人之情事案。
3.通過訂定本公司 113 年度內部稽核計畫案。
4.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Filtrafine Corporation擬將資金貸與本公司之子公司(VIETNAM) FILTRAFINE COMPANY LIMITED案。
5.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D&3J International Co., Ltd.擬將資金貸與本公司之子公司(VIETNAM) FILTRAFINE COMPANY LIMITED案。
6.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Filtrafine Corporation擬將資金貸與本公司之子公司Filtrafine Pte. Ltd.案。
7.通過本公司為子公司(Vietnam) Filtrafine Company Limited向金融機構借款之背書保證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